社會工作概論-社會福利體系與社會工作(題庫3)
福利國家體制 一.自由福利體制: 自由主義福利國家:美國為代表。 「自由福利體制」的特色是以市場為主。它只提供支持給那些需要者,譬如那些無法滿足基本需要的人。在這種體制下,資格條件很嚴苛,嚴格的資產調查主要在決定津貼的水準,也只是在維持最低的生活水準。在這種體制下,除公務員外,其他職業團體並不提供特定項目的福利或保險保障。在這種體制下所提供的福利財源是經由稅收達成。國家藉保證最低所得與賦稅體系籌措財源作為鼓勵自由市場的運作,因此,「去商品化」的程度很低。從階層的概念來說,這種體制會進而將社會分為國家福利的接受者與其他人口群,容易引起「烙印」(Stigma)現象。 二、保守福利體制 保守福利體制國家:德國為代表。 「保守福利體制」的國家係以家庭為福利服務的重心。它的特色是提供不同的職業團體各式各樣的社會保險方案,而公務人員有其特有的保險方案。資格的取得是以過去的參與保險所繳納的社會保險保費為基礎。它所提供的津貼水準很高,同時與所得的多寡有關。集體(國家)的保險方案是由強制繳納的保費提供財源,私營的保險供給只扮演邊緣的角色。這種制度具有中度的「去商品化」色彩,但是,是集中在被保人處於高比率的納保時期。從階層的概念來說,這種體制是以職業的地位為基礎維持階層間的差異性。 三、社會民主福利體制 社會民主主義福利國家:瑞典為代表。 「社會民主福利體制,則提供所有住民高水準的整體福利供應,也就是,國家在福利供應方面扮演關鍵的角色。社會主義的福利國家採取貝佛里奇式的公民給付,它提供一均等的給付或服務給所有人民,而不論其之前的所得多寡、保費高低或社經地位水準。集體福利供應的財源主要是由稅收達成,這種普及化的福利體制無法由私營方式達成,「去商品化」色彩濃厚,也完全看津貼的水準而定,它也促成公民權的平等。 四、臺灣福利國家體制 葛伏(Gough)分析1990年代之前,亞洲的日本、韓國、臺灣與華人社會的福利模式具有儒家順從威權的倫理傳統,因此,在福利與社會政策的投資比較低,而是投資公共財於基礎建設與教育以提高經濟成長為導向。因此,葛伏(Gough 2004:184)認為,臺灣的福利體制接近「生產為導向福利體制 (productivit welfare regime)」,這類型福利體制具有以下的特徵: (一)所得快速增加與自有財務為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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